昆山市文艺表演团体注册设立的审批部门是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而在昆山市,文化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由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申请人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如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等。文化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人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应当持许可证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